五、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并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报批或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2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