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盱眙县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快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5名,现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35人,岗位详见《2012年盱眙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科或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8日至1994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愿意扎根基层为群众服务(招聘后需要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盱眙县卫生局人事科(盱城镇金源南路18号三楼)。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88202011 88202010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于7月15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届时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报名。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卫生局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另外二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招聘计划为3人以下的岗位(不含影像岗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招聘计划为3人以上的岗位(包含招聘计划为1人的影像岗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6月22日上午8:00至11:30)。
2、笔试
笔试科目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3日下午14:00—16:00。
3、面试和技能操作加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相应倍数确定面试人员。由县卫生局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相应倍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护理专业、计算机网络专业加试技能操作。护理专业采取技能考核,主要内容为临床护理三基;计算机网络专业采取电脑操作,主要内容为编辑程序。
面试、操作时间:2012年6月24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护理专业和计算机网络专业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占50%、30%、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其它专业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均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xuyi.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在公示和聘用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聘用后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江苏省事业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本专业岗位执业资格,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不再续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 纪 委:88220536
县人社局:80910771。
七、本简章由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2012年盱眙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 眙 县 卫 生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