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和《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泰州市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及学科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人数为48人,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初中段19人、小学段19人、幼儿园10人,具体招聘要求详见附表:《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海陵区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海陵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生源,含省农业开发区,不含明珠街道、寺巷镇);
2.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学科不受生源限制;
3.国家“211工程”院校2012届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学科不受生源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规定的相关条件;
3.除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及幼儿教师专业的必须是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的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开选岗(中小学)、考核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海陵区人社局、海陵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1日—8月3日(星期三—星期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设在海陵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泰州市南山寺路76号,海陵区教育局内),报名采用报考者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两张,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其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还须提供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学科,本人所学专业及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所报学科规定的专业条件相符。报考人员须填写相应的报名登记表。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等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学科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由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学科,其报名人员可于2012年8月6日(星期一)下午6:00前到报名处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相应学科。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7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试卷分初中、小学、幼教卷三种:初中卷、小学卷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知识和写作能力;幼教卷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基础知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在报名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