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要求的填写《信阳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个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选聘单位,同意调剂的考生应在《信阳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同时要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①笔试时间:2009年11月7日。②笔试地点:信阳职业技术学院。③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时事政治等。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所报选聘单位考生笔试最高成绩计算。⑤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于11月5日至6日在各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⑥面试时间为2009年 11月中下旬。面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各选聘单位组织实施,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参与面试工作。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另行公示或通知。⑦各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名额和考生笔试成绩,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专科学历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选聘单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其他选聘单位未进入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被调剂考生在调剂后的选聘单位参加面试和选聘。如仍达不到比例要求,按比例减少选聘名额。
4、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名额的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选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时还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确定拟选聘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报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公示。对拟选聘对象通过媒体或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7、培训聘用。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对象,由选聘单位组织集中培训,确定任职岗位,并与选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