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与复查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七、其他
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计划信息表.xls
东北煤田地质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