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机构和体检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学校将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报省教育厅,经教育厅同意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议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公示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
《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东北财经大学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