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11号)要求,现将省海洋与渔业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11名、管理岗位1名;省淡水水产良种场管理岗位2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部分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面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组织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海洋与渔业厅及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2、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请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招聘单位,报名是否成功以收到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回复为准。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报考所需的证书原件(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所发表过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的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省海洋渔业厅网站,笔试结束后,商省人社厅确定最低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