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11月8日—11月18日
报名邮箱:gxqrsrc@163.com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是全国8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唯一以资源命名的高新区,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为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大力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引领战略,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构建人才高地,努力建设全国一流创新型特色稀土高新区,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优秀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1、稀土冶金类2名:稀土冶金及其相关专业
2、金融类1名:财经、金融、证券及其相关专业
3、经济类1名:经济管理相关专业
4、统计类1名:统计专业
5、教育管理类1名:教育管理相关专业
6、科技类1名:科技类相关专业
7、规划建设类2名:建筑学、城市规划相关专业
8、公共事务类1名:社会学、社会工作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在职研究生)。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英语口语流利,熟悉业务,懂政策,懂管理,有较强的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者优先,曾担任过学生会干部者优先。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招聘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2、报名时间:2011年11月8日—11月18日
3、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详见包头稀土高新区网站(www.rev.cn)。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至: gxqrsrc@163.com
4、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由包头稀土高新区会同有关部门聘请专家成立招聘小组,对收到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原则上,初审的报考岗位比例须达到1:3。通过初审的人员参加考核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5、联系方式: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局
0472—5100031(传真)
0472—535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