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
2011年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1】150号)文件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共科目考试、专业测试笔试与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经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3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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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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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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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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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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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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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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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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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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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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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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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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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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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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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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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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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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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 2011年11月14日—2011年11月21日,期限为7天,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三、受理方式和举报电话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我们将按照规定对各个环节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0471-4215872
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0471-6286197、0471-6286193
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