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
4、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7]2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用人主管部门具体协助配合,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进一步核实其资格条件。因考核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而出现职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举报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由元宝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元宝山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严格招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476-585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