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内人发[2009]83号)精神,经莫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1年我旗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莫旗事业单位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人。其中,卫生系统50人(人民医院20人、中蒙医院20人、乡镇卫生院10人),文化系统13人(旗民族歌舞团13人),教育系统20人(尼尔基一中20人),计生系统7人(乡镇计生服务中心7人),乡镇事业单位10人。具体岗位详见《2011年莫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其中旗民族歌舞团招聘工作另行安排。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莫旗生源地毕业生或户籍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在莫旗的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2011年莫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的条件为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执业资格、专业技能等条件。
4、在莫旗服务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等“五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莫旗户籍的复员军人和1996年后乡镇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6、在旗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尼尔基一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报考所在单位岗位可不受户籍限制。
7、根据岗位条件,旗直医疗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相同岗位可兼报,但旗直医疗单位之间同岗位不能兼报。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必须对口(不限专业的除外)。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未取得相应学历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涉案在查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限未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 月 5日—2011年12 月11 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莫旗人才交流中心(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电话:0470—4620380联系人:于雪娇 孟欣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从业证件的复印件;2011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表2份(登录莫旗人才网http://www.moqirc.com/自行下载符合相关条件的报名表);2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200元。
5.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旗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兼报的除外)。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12 月 14日-15日,考生凭身份证到旗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