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及范围
(一)报考条件
参加考录的高校毕业生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基层工作;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履行考录岗位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范围
1、具有库伦旗户籍或报名截止日期前(2011年12月9日前)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报到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和委培的)。
2、全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特岗教师、储备人才。
3、通辽市农村实用人才大专班毕业学员。
4、历年来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伍转业军人。
5、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的条件为具有全日制医学类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符合报考国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条件)的人员或现学历为医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具有执业资质(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证或执业医师证)的人员。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旗直部门、苏木镇事业单位与基层卫生院的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均分别计算),对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适当调整考录计划,报考该岗位人员经本人同意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
五、工作程序
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和部署,按照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库伦旗政府网、党建网及库伦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考录的岗位、数量、范围、报名条件和资格等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花名册》,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
3、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
(三)报名时间及费用: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9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9日。考务费200.00元/人。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建立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册。经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命题和评卷均外请教师,采取汉文闭卷答题。不划定考试内容和范围。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养、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等。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另加试一道蒙文题。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总分上加3分,不累计加分。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和储备人才。
3、通辽市农村实用人才大专班毕业学员。
4、历年来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伍转业军人。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笔试总分的60%计入个人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旗直部门、苏木镇事业单位与基层卫生院的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均分别计算),最后一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