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自治区招标局、宁夏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金凤区、同心县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刘智远等59名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从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7月27日。公示期间,对所反映的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检查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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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