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女性5人),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山东警察学院等公安警察院校毕业且参加2011年山东省公安类公务员考试笔试的人员中招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5、专科、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上午8:00至11:30。
2、报名地点:山东警察学院教学楼二楼209教室。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2011年报考山东省公安类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笔试成绩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有工作单位者)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过程。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1、笔试
将报考者本人2011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作为本次报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
初审合格的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11年6月22日下午1:30分。
面试地点:山东警察学院实验楼六楼。
面试成绩于全部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3、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若报考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均未达标,则取消招聘计划。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和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五、考核政审、体检、公示
体能测试达标者全部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
对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和体检。经考核政审、体检均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若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照学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学历也相同的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对初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占用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聘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 密 市 公 安 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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