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个别特殊岗位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 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按此类推(如:岗位具体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 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不得报考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统一招聘的岗位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笔试,并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自主招聘的岗位全部考试工作均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制定方案
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省人社厅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内制定单位招聘方案。招聘方案要明确招聘的岗位(医疗类岗位共27种:内科、外科、妇产 科、放疗、超声、眼科、耳鼻喉、中医、口腔、核医学、麻醉、医学影像、药学、中药、儿科、医学检验、病理、护理本科、护理专科、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卫生 管理、皮肤与性病学、生物医学工程、病案管理、康复医学、计算机;非医疗类岗位43种:财会、中文、财务信息管理、艺术设计、机电自动化、制冷、建筑、电 气自动化、物流、放射药物化学、电子、新闻、英语、应用数学、放射物理、生物、分子生物、经济、机械工程、公安、给排水、供热与通风、医学法学、法律、音 乐、马列原理、行政管理、生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市场营销、文体类、营养膳食、生物化学、物理、汉语言、政治、中医医史文献、化学类、管理学、思政教 育、哲学、人力资源管理)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并对招聘的组织工作作出计划安排。
统一招聘方案经省卫生厅同意报省人社厅审核后实施,由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相关招聘信息;自主招聘方案经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审核后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具体招聘公告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其它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
统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招聘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山西省卫生厅厅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自主招聘报名方式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资格审核
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网上报名后,考生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处(科)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自主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核见各单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