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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2-05-28 08:35  华图网校 点击:

  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 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核减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员与招聘计划人员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2;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和护理岗位不低于1:3,对最终确定的参加笔试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本单位上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未达1:2的医疗岗位和部分无需高学历的药、技专业岗位,可按特需岗位招聘本科学历人员,但本单位年度招聘计划50个(含)以上的特需岗位不超过5%;招聘计划50个以下的不超过10%。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具体考试安排(报名时间、笔试时间、具体招聘岗位和其它注意事项)省卫生厅将于近期内在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招聘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占综合成绩的4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 策、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常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由卫生厅统一组 织一次完成。

  非医疗类岗位招聘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 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采取笔答方式进行。

  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卫生部随机分组进行考试并按比例平分每组入围名额。

  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凭省委 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招聘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加2.5分)的待遇。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和护理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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