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录用程序
(一)拟订招聘计划。学校各系部根据教师岗位空缺和教学实际需要提出本年度招聘岗位申请,人事处根据学校编制、师资现状制定年度增人计划,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呈报我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
(二)发布招聘信息。根据我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的学校招聘方案,在我校网站公告栏和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7月30日。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7月30日
报名方式有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的相关证件:(1)本人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英语专业还须提供英语专业考试八级证书);(2)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院校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给出的评价意见。(5)其他有关资料。人事处汇总后交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长治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210.31.96.52/rsc/)下载《长治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后附相关材料发送至长治学院人事处邮箱:rsc2178016@163.com参与报名,并在领取准考证当日携带照片、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联系人:顼老师、贾老师。联系电话:0355-2178016。
拟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报名人数、笔试入围后参加面试的各专业考生人数的比例均要达到1:3比例要求;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如不达1:3的比例要求,经请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教务处和用人系部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29日---- 7月31日。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考试
笔试试题由人事处组织不同专业的专家组统一命题。笔试内容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命题采用百分制,其中基础知识部分占30%,考试内容为与时事政治和教育学相关的知识;专业知识部分占70%,内容与招聘计划中专业方向的知识相关。笔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到低排名,按照2011年招聘录用计划数量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达1:3比例要求的专业考试须报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
面试分课堂能力测试(占面试的4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的60%)两个环节,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组织实施,成立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用人系部负责人、外请专家(依照省教育厅、人社厅有关规定聘请)、相关专业教师组成的课堂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考核小组。课堂能力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的教学基本素质、较好地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学校指定,时间20分钟左右。专业能力测试在考核应聘人员基本形象、语言表达的同时,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水平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的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考核小组成员拟定5-8个与应聘人所学专业相符的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回答其中3-5个问题,每题回答完毕后由同行专业教师进行简要的现场点评,以增加对面试者评分的科学性。课堂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评定结果均记为四个等级:优秀(80分以上)、良好(70分-80分)、一般(60分-70分)、差(60分以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否则直接淘汰。
注:应聘教师岗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面试成绩=课堂能力测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60%
专职辅导员的应聘依照教师岗位要求实施。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法规、心理学、教育学知识;面试主要考察作为专职辅导员的相关知识。
2. 教辅人员考试
应聘教辅岗位人员笔试占60%,面试占40%,均按百分制记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测试》占笔试成绩的7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等知识,《专业测试》笔试内容为教辅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到低排名,按照2011年招聘录用计划数量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包括学历背景、语言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根据需要个别岗位需要进行实际操作,如图书信息、人事财务人员。教辅人员面试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要求由外请专家(每个小组不得少于2人)、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测试小组对其进行全面的专业测试以考察应聘人员是否能胜任所聘岗位。面试成绩参照教学人员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否则直接淘汰。
注:应聘教辅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专业实验系列岗位人员总成绩计算办法依照教辅人员比例要求计算。
3.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对“大学生村干部”、高等学校“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参加高等学校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加分证明、由省教育厅通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