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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省长治学院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2011-07-22 15:12  华图网校 点击:

  4.考试安排:

  准考证发放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学校人事网页。

  领取准考证地点:学校北校区2号办公楼502室

  笔试成绩公示七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见学校人事网页。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人事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结果。笔试、面试结束的当天成绩揭晓后,即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公示笔试、面试的成绩,并公示总成绩排名。学校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的毕业生到校工作,按照学校2011年招聘录用人员分专业计划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个别紧缺岗位或特殊岗位如拟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报名人数、笔试入围后参加面试的各专业考生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要求,经请示上级部门准予考试的,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方可作为拟录人员。

  (七)体检。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一周内到学校制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公示招聘录用结果。对健康检查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学校人事处在校内公告栏和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并同时呈报我省教育厅、人事厅。公示时间为7天。

  (九)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组织纪律

  (一)学校人事处和校内参加招聘录用工作的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计划,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玩忽职守、泄漏试题、通报学校内部讨论及考核内容、违反操作程序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为方便师生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监督举报电话:0355-2178090 2178421。

       附:长治学院2011年招聘报名表

  长治学院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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