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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06-25 14:41  华图网校 点击:

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811名人员公告

  为满足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和有关规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 厅、省煤炭厅、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测绘局、省地勘局、省供销社、省煤炭地质局、省农机 局、省农科院、省社科院、省成套局、省万家寨引黄局、省劳教局等31个部门所属的190个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共81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招聘单位的公告信息在其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前两个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2年6月20日9:00至2012年6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 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 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6月20日至6月2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 6月26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6月26日18:00至6月2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 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2年6月30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7月11日-13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因故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可于2012年7月13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 2012年6月28、29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后,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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