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合同遵从国家规范,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及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出卷、阅卷等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咨询电话:0716—827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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