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市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0年12月使用135个编制,面向高校考聘135名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中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中国·西昌网站(www.xichang.gov.cn)、西昌人事人才网(www.xcrsrc.gov.cn)、西昌人事考试网(www.xichang.gov.cn/xcpta)、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和部分师范类院校校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由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对象、范围
1、报考师范类岗位的考生要求如下:
⑴年龄在30周岁以内(即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⑵2010年、2011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二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除外)及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应届研究生。考生需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职业教育类岗位的考生不受学校类别限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⑴年龄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⑵2011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亲和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形象气质佳。
⑷具备相应文艺特长。
⑸在201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证书和《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详细的考聘对象、范围及条件等要求见《西昌市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表(31次)》。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文件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考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见《西昌市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