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手续:
1、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3、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出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机构或招生就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4、放宽学历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 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团委同意报考的 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五)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在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名称。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4、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5、政策性加分
按 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 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国家、省、市及其它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报考者,按照报考岗位分类,在6月29日17:00前分别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提供所在地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合同)原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者不予认定加分。
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1年7月4日-6日9:00—17:00到本岗位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