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比例加权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负责,考试监督由攀枝花市东区监察局负责。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内容:
区统计局、街道(镇)事业单位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教学技能)和专业能力知识(学科知识、教材理解、学科教学能力等)。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笔试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公布。
5、查分事宜:应试者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到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教育局申请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按各岗位分组分别进行。区统计局、街道(镇)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在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1年7月18日-19日9:00—17:00到本岗位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