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梓潼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梓人发〔2007〕1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三)愿意在梓潼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方可申请调出县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