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考试同级层次单位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有关事项,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布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请考生及时查阅。
十、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人事关系纳入县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县监察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梓潼县监察局 0816-8212042
咨询电话: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212312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