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8:00)。
报名地点:华蓥市教育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826-4821967、4829967)。
领取《准考证》:2011年8月21日(截止时间为当日18:00)。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华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公开考聘11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位及职数
公开考聘教师112名。具体职位及职数详见《华蓥市2011年公开考聘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考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范围
1.未就业的师范教育类院校和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
2.符合报考职业技校旅游、工程管理、汽修、法学专业的人员;
3.华蓥市外在编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小学各职位不限全日制;报考市委党校和华蓥中学、华蓥一中高中各学科及职业技校法学的须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技校旅游、工程管理、汽修、法学的除外;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幼儿园,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
5.未就业的师范教育类院校和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以及符合报考职业技校旅游、工程管理、汽修、法学专业的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5日以后出生),在职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5日以后出生);
凡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予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5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8:00)。
(二)报名地点
华蓥市教育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826-4821967、4829967)。
(三)报名要求
本次考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者按照报考条件、要求,①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同底免冠彩色近照4张;②市外在职教师须提供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只填报报考层次及学科)。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华蓥市2011年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
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笔试报名费100元/人。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若报考者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和经市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加。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加分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张。其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提供其服务单位和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工作地县级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自愿者,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工作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