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计划招聘名额为58人,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宜宾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宜宾学院网站http://www.yibinu.cn/web/index.aspx,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9月3日15:00止。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宜宾学院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登录宜宾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http://www.yibinu.cn/web/gonggao_list.aspx),在《宜宾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中下载《宜宾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按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准确、认真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发布。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资格确认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3、申请政策性加分。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1年9月8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宜宾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三楼,联系电话0831-353098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者应于9月15日上午8:30至12:00前到宜宾学院计财处(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三楼)缴纳笔试费50元,并持本人身份证到人事处人事科(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得代领。领取了《笔试准考证》的报考者,视为有效报考。
(三)岗位调减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9月15日下午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退费
因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而导致岗位取消的考生,应于9月19日16:00前先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确定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
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的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笔试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指定教材详见笔试参考资料(见附件2)。
2、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1年9月1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的笔试开考比例。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4、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9月2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电话(0831-3530986)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