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 12月8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到遂宁市卫生局人事科(地址:遂宁市西山北路27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笔试缴费发票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管理岗位考生缴纳笔试费50元/人;报考专业岗位考生缴纳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行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报名时,到报名资格复审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考试
考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遂宁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进行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进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及所占权重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管理岗位的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综合知识》笔试范围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复习大纲》。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2.开考比例: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开考比例均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3.笔试日期:2011年12月11日,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6.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16日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scsn.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