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2.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某岗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出现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则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与的比例至少应达到2:1,否则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日期:2011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0 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遂宁市卫生局人事科(地址:遂宁市西山北路276号)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人员依次递补。
5.注意事项: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6.进入面试程序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x70%+面试成绩x30%。
专业技术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及政审考察
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聘用计划,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按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由遂宁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遂宁市卫生局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遂宁市卫生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遂宁市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业务工作能力、学习(实践)或工作成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因体检和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遂宁市卫生局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