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2月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入围人员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12年2月17日9:30—15:30
审查地点:四川博物院学术报告厅(成都市浣花南路251号)
联系电话:028-86277466、65521601
三、面试资格审查必带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四川省文化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