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 22日
报名地点: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芒市斑色路16号芒市人民政府三楼)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我市文化艺术快速发展,繁荣我市民族民间艺术,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文化艺术工作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我团艺术创 作演职队伍,切实完成好我市的各类重大演出和送戏下乡服务基层群众的任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 招聘艺术创作及演职人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艺术创作及演职人员共6名,其中:舞蹈编导2名(男、女各1 名);声乐演员1名;音乐创作1名;傣戏演员2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五)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岗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舞蹈编导2名。
男,身高在1.7米以上;女,身高在1.6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及相关专业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好,具有一定的专业表演技能,擅长舞蹈编导。个人作品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州、院校级),面向全省招聘。
2、声乐演员1名。
男,身高在1.7米以上;年龄在18至28周岁;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艺术及相关专业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好,具有一定的专业演唱技能,擅长声乐、主持,个人作品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州、院校级),面向全省招聘。
3、音乐创作1名。
男女不限,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年龄在18至28周岁;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艺术及相关专业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个人作品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州、院校级),面向全省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