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等文件规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曲靖市部分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2012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共605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03人,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502人(麒麟区39人、沾益县77人、宣威市87人、马龙县43人、富源县53人、陆良县85人、师宗县17人、罗平县49人、会泽县52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2012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日报等媒体上公布。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缩减岗位计划数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网站公布。特殊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市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经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各县(市)区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具体招聘计划等相关信息,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市特别 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取得国家认可学历。
6. 曲靖市外户籍和生源的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报考大专学历的岗位;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具有正高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9. 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三、招聘岗位的专业分类
(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归类为18个类别,实行“并类考试”。专业分类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修订),具体如下:
工业类(含材料学、化学、机械仪表及自动化、轻纺食品化工、物理学、安全生产6个门类)、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门类)、经济类(含会计统计审计学、经济学2个门类)、农业类(含农林牧渔工程与管理、水产、作物学3个门类)、林业类(含林学门类)、畜牧类(含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生物学2个门类)、水利水电类(含能源动力、水利水电水工2个门类)、建筑类(含建筑学、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2个门类)、环保类(含环境、海洋科学、天文及大气科学3个门类)、文史哲学类(含教育学、历史学、外国语言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公安专业、民族学、司法学、政治与行政、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13个门类)、艺术体育类(含广播影视戏剧、广告装璜及艺术、美术及摄影、舞蹈学、音乐学、体育学6个门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含计算机及通信信息、数学2个门类)、护理类(含护理学门类)、医学类(含医学门类)、卫生管理类(含卫生管理门类)、药学类(含药学门类)、医技类(含医学门类中的部分专业)、管理类(含社会学门类)。
(二)考试分甲、乙两种试卷命题,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考甲类试卷、中专学历考乙类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