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2009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
铁岭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铁岭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铁市人发[2008]11号)和《铁岭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铁市人发[2009]3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定于2009年7月组织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93名 ,铁岭市商业银行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说明。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报考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与聘用单位无关。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7月7日上午8:30分至下午4:30分。
2、报名地点:铁岭市人才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一楼)。
3、有关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照片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每名考生需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每科50元)。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证明其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并在按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时准时提交有效证件原件,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考公告》,选择一个报考岗位,填报《报名信息表》,提交相关证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办理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专业科目笔试为通用基础理论。
2、、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专业基础理论》
3、地点
本次考试在本市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公共科目的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同时,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选。
5、纳入我省“三个计划”,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2003年至2005年我市在事业单位安置的“列编列资”大学生和2006年至2008年超编进入的研究生,笔试权重成绩加2.5分。
6、本次笔试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试题均由省统一命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聘请专业人员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评卷。并在笔试结束三日后在铁岭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1、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特殊岗位加试专业测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每个面试考场组成一个面试评委小组,由纪检监察人员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3、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前接受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的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部实施。
2、考核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进行。
经体检和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出现的空额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铁岭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为招聘单位在编正式职工,享受事业单位职工的职称、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铁岭市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员工50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铁岭市2009年商业银行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均按本《公告》统一组织。被确定的招聘人员由商业银行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4843423
市人事局4847813 2689502
考试中心4830136
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
铁 岭 市 人 事 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