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招聘管理类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招聘管理类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单位管理类初级政府雇员1名,从事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契税征收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安心所聘岗位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财经类相关专业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5.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报名时间及资料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8日(星期四)止。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局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至wangyif@getdd.gov.cn,或邮寄到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21室,邮编510530。
3.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推荐表、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考核时需提交原件进行核对);
(2)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相片2张;
(3)本人简历1份。
三、招聘方式
1、通过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公布招聘信息,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到5:1以上才开考。
2、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0年4月9日(全天),网上和电话通知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相关问题
考生经考核、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事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的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核、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核、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毛晓芹联系电话:82111980
汪义峰联系电话:82111712
传真:82112006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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