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其中流溪河林场3名、大岭山林场2名、增城林场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流溪河林场: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
2、大岭山林场: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3、增城林场: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在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分别到招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具体地址如下:
1、流溪河林场:广州市流溪河林场组织人事科,地址:广东省从化市良口镇黄竹塱,电话:020-87843326;
2、大岭山林场:广州市大岭山林场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从化市温泉镇桃园洞,电话:020-87850009;
3、增城林场:广州市增城林场政工科,地址:广东省增城市荔城大道197号,电话:020-82619212。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应带齐以下证件的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像片2张(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
(五)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发给准考证。
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招聘单位有权中止或取消聘用手续。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成绩不带进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林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2比例,才准予开考。
3、笔试地点: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场部。
4、笔试成绩书面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www.gzf.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小组由各单位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聘请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1、参加面试人数。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本职岗位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待人接物的举止仪表,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等。
3、进行资格复核。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材料及计生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现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资格复核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5、面试成绩书面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www.gzf.gov.cn)公布。
五、体检、考核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
(三)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经考核不胜任的,招聘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聘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应聘者考试、面试应独立完成,如发现考试作弊,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具体分工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具体工作。
二O一O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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