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湖南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优化人员素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耒阳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数
市财政局基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单位及职位5人,市审计局基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等相关职位4人,市统计局基层农业调查统计队统计员职位1人,市交通局基层交通工程与质量安全监督所等相关职位3人,市水利局基层水利管理站等单位及职位5人,市建设局基层城建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职位4人,市人防办基层等相关职位2人,市科技局基层地震局等单位及职位2人,市蔡伦竹海建设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职位2人,市文化局基层文化馆等相关职位2人,共计30人。(详细职位及职位数见资格条件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大学本科学历(个别因需要的可放宽到大专);(四)具有耒阳户籍(个别因需要的职位可不限户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0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个别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见资格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耒阳电视台、耒阳政府公众信息网、耒阳党建网和耒阳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hnlyrs.gov.cn)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8月19日
2、报名地点:耒阳市人事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部分职位相关证明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收费标准按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2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100元)。
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聘用计划数。公开报考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商定后,报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报名时,由市报名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考两科(一套试卷)。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占4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15%、申论占25%);专业知识以各职位类别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工作的组考:分职位类别,按专业学科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人事人才信息网、耒阳党建网和耒阳政府公众网等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到市招聘办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漏登,计分、登分是否准确等。查分收费标准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网络管理和专利代办员职位的,要加试电脑实际操作,占面试成绩的25%。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工作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实施。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则以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审批
公示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呈报并填写有关审批表格,连同拟聘对象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等报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到市编办办理全额事业编制列编手续,到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回原单位安置或自主择业。
四、本公告由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2010年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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