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考试取消274职位 考生可重新报考
2010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共有274个招考职位被取消,另外有46个职位调整了计划招考人数。《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本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开考比例为1: 3,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 2,当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就需要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记者注意到,被取消的274个职位中,有不少职位甚至没有人报考,这些职位大多集中在县、乡两级单位。
不仅是普通科员,个别县、乡原计划招录的较高职位也有受到“冷落”的,例如北票市小塔子乡的妇联主席职位,计划招考一人,仅有一位考生报名,没有达到报考规定比例,因此被取消。“不光是我,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报乡镇的职位,特别是偏远地方,不仅生活环境不如城市,发展空间也可能少一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考生说。
此外,也有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被取消,例如辽宁省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局招的产地保护科化石研究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为一人,报名交费人数为零;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的探矿工程处探矿工程管理一职也因为无人报名而被取消。“条件越宽松的报名越多,条件高、限制多的报名自然就少呗。像有的职位都没听过,专业性很强,肯定对专业各方面有比较高的要求。”一位考生认为,不是大家不想报,而是达不到职位要求的报名条件。
相关部门介绍,本次所有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已经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布,曾报考这些职位且已经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相关人事考试机构已于前两日与这些考生联系,此类考生需要到报考考区所在地的市级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改报职位。
招考单位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
不符合条件报考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