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西兴国县公开招聘(选调)实施方案(2)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采取单位推荐、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1、发布公告。江西人事网、赣州人事网、兴国政务信息等网站和兴国电视台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招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10月13日。
(2)现场报名地点:兴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兴国县劳动力市场大楼三楼)。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和考生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证明(现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提供),报考选调人员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并缴纳报名费150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0月15日
(5)领取准考证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凡出现报名人数与录用岗位人数低于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录用计划,录用岗位人数为1人而报名人数低于3∶1将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录用。
3、资格审查。由兴国县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证书、假信息的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4、统一考试。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0月16日上午,地点另定。面试采取问题答辩方式进行,按录用人数1∶1.5的比例择优录取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成绩的计算:(1)以专业技术为主(含行政管理、社会学)的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2)讲解员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3)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5、考察、体检、公示、录用。
(1)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实施,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作为招聘录用的重要依据。
(2)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的初步人选名单,在适当范围和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聘用制,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兴国县公开招聘(选调)县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兴国县公开招聘(选调)县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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