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40人)(3)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查批准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厅及各招考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
2010年贵州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教师、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人事处:0851-5954738 5992697 监察室:0851-5992144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联系电话:0851-6832704 监督电话:0851-6872700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电话:0851-6521993 监督电话:0851-6501992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851-8133629 监督电话:0851-813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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