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168名)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新闻出版局、畜牧局、城乡规划局、粮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68名。
一、招聘计划、范围和对象
计划招聘人员168名。其中,驻马店高中30名,汝南幼儿师范学校5名,市中心医院55名,市中医院18名,市第二人民医院18名,驻马店卫校15名,市博物馆6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名,市兽药饲料(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1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名,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6名,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1名,市产权交易中心1名,市信息中心3名,市企业维权服务中心3名。
范围和对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市内外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11年度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毕业生。各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详见附表2。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1970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其中有一年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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