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2011年招聘公告
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副局级)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要负责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的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汉地区小型基建管理工作,负责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大院、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保卫及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三、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敬业爱岗,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届生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社会在职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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