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2011年招聘公告(3)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组、监督组在应聘者的学校或单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并查阅档案、核实报名资料。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工作组提出拟聘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
2、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劳动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经公示不合格的人员,由后续人员按序替补;自动放弃聘用的,由后续人员按序替补。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参加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863号 邮编:430010
联系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办公室
电话:027-82828908 027-82828972
联系人:周萍 刘春红
七、监督举报
1、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机关服务中心成立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2、公开招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如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欢迎大家监督投诉,投诉电话:027-82828285
特此公告。
附件:《长江委机关服务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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