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3)
(八)考核
1、 考核由县人保局对考生进行调查了解或查阅档案。考核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不良反映的要核实清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 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岗,不予递补。
(九)公示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和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cxrensh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聘用
公示结束后 由人保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发给预录通知介绍到相关单位上班。待政府抄告单下达后,用人单位凭人保局的聘用通知到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办理上编和见习期工资审批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先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县城一年,乡镇半年),试用期满后,由县人保局干部科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并按规定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下编。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聘用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并下编。
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待遇执行。所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全部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签定有关违约责任的协议。
六、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笔试公共科目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用为每人30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费手续。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代考人员处理办法:
(1)通报代考人所在单位,建议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2)建议公安部门以扰乱考场秩序予以治安拘留处分。
3、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5731370(第三纪工委)、0791-5712813(人保局)。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南昌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5712813)。未尽事宜由南昌县人保局决定并另行公告。
附件:
南昌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 三月 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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