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公务员招考430个职位取消
4月1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务员局获悉,由于根据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2011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430个招考职位被取消。
据悉,包括沈阳市公安局和平、皇姑、沈河、铁西、大东、东陵(浑南)、于洪分局的监管大队狱医,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辽中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些诸如反渎职侵权局案件侦查、殡仪管理等职位均在本次取消的招考职位之列,详情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
据记者观察,本次取消的职位公安司法系统比例较大,如狱警、狱医等,其次为工作地点在县城、城镇的基层职位。职位专业性强和工作地点偏远等因素,都让报考者望而却步。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局案件侦查职位,东北煤田地质局的物探测量处科员等职位专业性很强,而沈阳市康平县海洲乡的办公室文秘等职位,虽然对专业要求不高,但因为工作地点较为偏远,而受到了报考者的“冷遇”。
报考取消招考职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报考时间为2011年4月1日13:00—4月2日11:00。此类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改报职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单位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不符合条件报考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需要提醒已报考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的是,要保证报考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人事考试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