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
(四)、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人保局统一组织。市直单位考核工作由市人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人劳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岗位如遇名次并列的则加试最终确定体检人员。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各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事局网、江南经理人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70元(公共科目每人40元,专业科目每人30元);面试费用为每人30元。
应聘者所交的笔试费、结构化面试费由市人保局统一收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面试费用由各用人单位收取。
五、时间安排
4月8日:发布招聘信息。
4月22日-30日: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
5月 21日(初定):上午9:00—10:30,公共科目考试;下午2:00—4:00,专业科目考试。
6月18日前(初定):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6月 25日(初定):完成结构化面试。
六、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设立业务咨询电话,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保局联系。咨询电话:6277686、3884291。
2、公开招聘接受市监察局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3885328、388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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