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长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4人)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大人发[2006]14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人社民政局组织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15家事业单位提供26个专业技术、管理以及工勤技能岗位,面向社会招聘44人。其中,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安类事业单位招聘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六)受聘人员须在所聘岗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1、岗位查询。长海县政府网站:http://www.changhai.dl.gov.cn/
2、表格下载。报考所需的《2011年长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1年长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2011年应届毕业生适用)、《长海县“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报名审核表》,可从长海县政府网下载。
(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以及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考生应携带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以及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完整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2、3、4,粘贴好照片)。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日-8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长海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鹏大厦三楼
3、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通知(请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认真填写联系电话)时间,到报名地点按规定缴纳50元考务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验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8日上午9:30-11:30,时限为120分钟。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3、成绩查询。考生请于2011年8月12日登陆长海县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4、面试人选。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后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其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三)体能测试
公安类事业单位考试采取先体能测试,后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别按30%、30%、40%的权重综合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者进入笔试。体能测试时间8月5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公安类事业单位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3:3:4,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考试总成绩在长海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综合类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类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及学习工作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海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
七、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411)89882932 、89882998。
八、特别提示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长海政府网,及时掌握公告信息,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4:长海县“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审核表。
长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