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焦作中站区事业单位招聘81名(3)
(四)体检
各职位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过程中如有人不合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另行收取)。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七、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随时接受社会各界举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2946539。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焦作市中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2946540 2958036 2945907
服务电话:0391-3675776、2560070
交流群:4752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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