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
为改善检察队伍结构,缓解人员紧缺状况,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经市编办批准,我院决定公开招录15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5名。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检察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8月 1 日至15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731-28108165 28108248 电子邮箱:zzjchyn@163.com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株洲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以笔试成绩排序,按1:3比例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式,按面试得分确定考试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2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2010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标准细则》执行。
六、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七、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并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逐年适当提高待遇;购买劳动局规定应购的保险;
2、年终根据工作业绩予以一定奖励。
附:
株洲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201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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