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及上级法院关于遴选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执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执行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从全省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经办理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和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调。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高,品行好,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二)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2)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调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8至8月11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1)到本院直接报名:地点设湘潭县人民法院政工科418、419室(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中路232号湘潭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传真:57757639;(2)网络报名:外地报名者可采用网络报名方式。需将相关证件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xtxfypjp@163.com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职务任职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好《湘潭县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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