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省星子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34名,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县直医疗单位10名(临床本科),乡镇卫生院24名(临床专科20名、检验专科4名),共34名。
三、招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符合规定的学历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招聘岗位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按照《星子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办法》要求,考生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均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到县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已婚人员须出具当地县级人口计生委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外县籍报名人员须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8月17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江西省星子县人力资源市场。
3、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专业对口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免试,直接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同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严格审查,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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